协会会员单位中原工学院承办的第七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隆重举行
发布时间:2016-11-12 阅读次数:1058

2016年11月10-12日,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为会议支持机构,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河南省教育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联合主办,中原工学院承办的第七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在郑州市隆重举行。本届年会的主题是“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

会议期间,以本届年会为依托,大会组委会于11月10日和11日分别承办了两个座谈会,即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党建工作座谈会,以及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专家培训会。出席两个座谈会的分别为30多人和105人,均从本届年会代表邀请。 

教育部国际司司长许涛高度重视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给予大力支持。在本届年会筹备过程中,许司长给予多方面指导,他指出,中外合作办学要不忘初心,改革创新,提质增效;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做好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专业支持。许涛司长在年会前两天,临时接到陪同重要领导人考察、视察的任务,未能莅临;他特地从外地发来短信,并委托国际司涉外办学和监管处闫炳辰处长打来电话,对各位代表表示感谢和问候,对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预祝大会圆满成功。林金辉教授在主持开幕式时向各位代表转达了许司长的亲切问候和殷切期望。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瞿振元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面对2020年前后中国高等教育即将进入普及化阶段的新情况,中外合作办学研究要走在实践前面,积极主动应对;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徐济超会见了部分与会代表,并委托省政府副秘书长王树山到会致辞。 

 教育部国际司李奇勇副司长受许涛司长的委托,在开幕式上作了题为《提质增效,发挥作用,服务大局,做好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讲话。他肯定了近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取得的成就,并指出当前国家发展战略的调整和国际形势的发展为进一步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对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明确的要求。

河南省教育厅厅长朱清孟、副厅长訾新建,教育部学位中心主任王立生,中国高教学会秘书长康凯,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原主任白章德、副主任车伟民等出席;中共中央组织部相关方面负责人一行2人专程出席本届年会。教育部人文交流机制办主任杨晓春、教育部国际司涉外办学和监管处副处长王义一行4人、教育部思政司相关负责人一并出席。10多位省教育厅国际处长,70多位大学校长,130多位高校国际处、教务处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处长,200多位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负责人,以及部分专家学者出席。500多位代表出席了本届年会,来自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参加本届年会的有870多人,由于规模控制,300多人未能受邀。

年会收到学术论文80多篇,50篇入选印发代表的论文集《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上、下册)。教育部学位中心主任王立生、教育部留服中心副主任车伟民、宁波诺丁汉大学党委书记华长慧、西交利物浦大学执行校长席酉民、上海纽约大学校长俞立中、温州肯恩大学理事长王北铰、昆山杜克大学副校长常晓林等17位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负责人和专家学者作大会报告。在第二天的4个分论坛上,代表们围绕大会组委会提出的分专题,争先恐后发言,就自己关心的话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取得丰硕成果。这些分专题是:1.中外合作办学如何推进人文交流,打造中外人文交流品牌。2.中外合作办学如何发挥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3.中外合作办学如何助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4.完善中外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全面提高质量和效益。5.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教师专业标准体系,外籍教师资格认证,师资培训,中外教师合作教学、科研等)。6.中外合作办学课程体系与教学改革。7.若干国家涉外合作办学的政策、质量标准与保障措施。

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理事长林金辉教授主持11日的开幕式。他还作了题为《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趋势和研究重点》的大会报告。他指出,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其基本特征是“提质增效、服务大局、增强能力”;他分析,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趋势是“五个加强”,即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制度完善、加强过程监管、加强党的建设、加强理论支撑;他提出,围绕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中心工作,当前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必须突出“三个重点”,一是为《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修改工作提供思想准备、理论准备和舆论准备;二是抓住提质增效的“核心”,即课程、教学与师资质量;三是科学调研,探索规律,推动成功经验共享机制的建立。12日的闭幕式上,林金辉致闭幕词。

去年12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份全面指导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指导未来中外合作办学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明确指出:要“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涉外办学水平。通过完善准入制度,改革审批制度,开展评估认证,强化退出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建立成功经验共享机制,重点围绕国家急需的自然科学与工程科学类专业建设,引进国外优质资源,全面提升合作办学质量。通过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配合企业走出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境外办学,稳妥推进境外办学”。《意见》还指出,要大力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治理水平,要加强对教育对外开放的组织领导。《意见》强调:要“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和改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建工作”;“要完善中外合作办学等政策制度”。这个文件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的笔墨不少,对中外合作办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要做好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我们不仅要加强对上述要求的理解并付诸实践,还要全面深入学习和领会《意见》,掌握整个文件的精神实质,在理解和实践上下功夫。

加强理论支撑、健全决策机制,是《意见》提出的明确要求和赋予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的时代使命。为学习、贯彻、落实《意见》,推动做好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增强服务中心工作能力,召开本届年会。本届年会的目标是:1.学习、贯彻和落实《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以高质量的学术研究推动做好中外合作办学工作。按照《意见》关于“加强理论支撑”的要求,服务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中心工作,为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新政策、新举措、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撑。2.以问题为导向,围绕中外合作办学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为政府、中外合作办学者、校长以及专家学者提供一个高端对话平台,促进成功经验共享机制的建立,破解办学难题,探索办学规律,引领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实践创新。3.以学术为本,秉持历届年会的优秀传统,进一步推动全国性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新局面的形成,进行学科建设,出思想、出成果、出人才。4.引导社会舆论,推动中外合作办学积极健康主流话语体系的形成,在中外合作办学领域凝聚共识,扭转不良倾向和导向。

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成立于2010年3月,是中国第一家以中外合作办学为研究对象的专门研究机构,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理论研究基地、政策咨询平台和中心。教育部国际司为会议支持机构,研究中心发起、牵头并联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至今已成功举办七届。年会是中外合作办学领域的知名品牌和国家级“智库”平台,汇聚了一大批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的智慧,为政府与中外合作办学者提供了一个高端对话平台,促进了经验交流和规律探索,增强了办学者的社会责任感,培养了一支理论队伍和管理人才队伍,形成了积极健康的话语体系,有力引导了社会舆论。

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的发展,是中外合作办学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标志之一。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全国性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蓬勃开展,理论研究“用不上、不够用”的局面得到了改变;中外合作办学基础理论研究不断加强,基础性、前沿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初步形成了系列成果,具有标志性和示范性;一些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的应用研究成果为教育决策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和专业支持。

中国教育报》、《人民政协报》、《光明日报》、《中国日报》、河南电视台、《河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实地采访报道本届年会。

(协会秘书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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