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关于开展对外业务或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6 阅读次数:1175

各相关单位:

       河南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为搭好合作交流平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现就以下事宜公告如下:

       一、协会是代表河南省教育界开展非官方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全省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宗旨是贯彻“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方针,围绕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服务河南省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会员单位,促进河南省的教育事业发展,提升河南教育的国际地位、影响力和竞争力,增进各国(地区)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二、协会未指定、委派任何单位或个人单独以协会名义从事对外业务或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协会名义开展合作业务洽谈或组织各类活动,须持有本协会出具的相关正式通知、文件或者书面授权书,否则由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行为人承担,本协会不承担相关责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之权利。

       三、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学术交流、科研合作、业务培训和咨询服务,主要如下:(1)促进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国外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和发展校际联系,开展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2)与境内外教育机构开展各级各类人才的专业培训活动,举办国际游学夏(冬)令营活动等;(3)举办或联合举办教育国际会议、研讨会和展览会;(4)为境外教育工作者和留学生来华学习、交流、考察提供咨询和服务;(5)帮助会员单位等教育机构组织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赴国外任教、研修、进行综合性或专业性教育访问和考察等;(6)承办出国留学和交流咨询业务、翻译咨询服务和签证指导服务等;(7)加强与会员单位、境外合法教育机构在国际教育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筹集开展国际教育研究的资助和奖励基金,组织和指导国际教育领域的合作科研,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转化与应用;(8)组织编辑或出版介绍河南国际教育的宣传资料或会刊。

       四、已与协会建立合作关系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即持有本协会出具的相关正式通知、文件或者书面授权书的单位或个人),在业务或活动开展过程中,若出现弄虚作假,损害协会名誉,本协会将立即与其终止合作关系,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河南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2023年5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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